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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謝郭子健手足嘅意見!

1.公信力危機
首先,大家要搞清楚係唔信任呢個籌委會啲乜嘢先。係擔心選民嘅個人資料被出賣?定議員/候選人嘅個人資料被出賣?定直情擔心候選人喺參選時候被捕?
講到選民嘅個人資料,只要有睇過我哋提出嘅投票程序就知道,我哋根本唔會儲存選民個人資料喺database,咁究竟點樣出賣選民個人資料?
當然呢個時候會有人話,公眾點知我哋唔會儲存並出賣?針對呢個Point,我哋會邀請auditor嚟audit我哋嘅系統,確保佢符合最新嘅私隱保護同網絡安全政策(e.g. gdpr, ISO27001)
至於候選人個人資料,要分兩部分:公開部分、機密部分。針對公開部分,例如候選人姓名、外觀,呢啲係無需討論。至於機密部分,呢部分會由一個受國際機構監察嘅選舉委員會經手,籌委係完全唔會掂到呢部份資料。

至於講到被捕嘅問題,除非你相信籌委有能力「綁架」候選人返香港,如果唔係,究竟點樣可以捉到人?

  1. 針對公平原則,我哋亦非常同意,所以籌委會/選委成員並唔會參選。同時選委會積極邀請各方成員(包括西方國家議員)參與
    3.呢點我哋亦非常同意,呢個亦係點解我哋好執着要建立安全嘅投票機制,就係為咗俾本土香港人有份投票,從而令各候選人、議員必需要顧及香港人嘅民意嚟制訂政綱同投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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