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ply To: 選舉法草稿集中討論 Discussion on Election Regulations

Forums Main 選舉法草稿集中討論 Discussion on Election Regulations Reply To: 選舉法草稿集中討論 Discussion on Election Regulations

#6110
NB

    「3. 議員議席:第一屆香港議會法定議席為 35 席,一旦候選人數目不足,將以合資
    格候選人數目的 80%作為上限。」

    「一旦候選人數目不足」語意不妥,若果剛好有35名候選人,是否便全部必然得到議席(豈不是全部自動當選)?而且概論中的獲選門檻似乎遺漏了。

    建議修改如下:

    3. 議員議席:  為合資格候選人數目的 80%,且參選人必須取得不少於總有效選票的百分之三,方能獲得議會議席。第一屆香港議會法定議席以35 席作為上限。

    English